三米板的个人单项赛共有六轮动作得分的总成绩计入决赛排名。其中,两个有难度系数限制的规定动作和4个无难度系数的自选动作,并且需要覆盖除了立臂动作外的其他5个组别。
前两轮的规定动作,姚爱军的抽签分别抽到了3组的301B,难度系数1.9;以及2组的201B,难度系数1.8。算是比较不错的签,只比同组动作的规定最高难度低了0.2。
随后的4个自选动作,依次用了107B(难度系数3.1)、5154B(3.4)、407C(3.4)和109C(3.8),这也是按照赛前陈康平给的建议,难度系数逐步加大,这样可以有效的缓解比赛压力。
按照姚爱军的动作质量,裁判打分不会低于8分,实得分的平均分也应该在8.3以上。那只要正常发挥,前面几轮难度系数较低的动作并不会让他拉开过多的比分差距。
而到了赛程的后半段,逐步增加难度系数的动作,会让他有更充分的空间缩短于前面选手的比分。这样哪怕他在后半段的打分因为新面孔的原因被压分,也可以因为起评分偏高而获得较高的分值。
对于陈康平这样的安排,姚爱军是毫无疑义并且认同的。
国家队的一线选手和地方队新晋选手在参加大赛时,的确会在打分上受到很多裁判员主观意识上的影响。
按照基本的情况来看,这个主观意识的波动,至少会在打分上造成0.5左右的差异影响。比如同样的一套109C,在同样的完成度下,知名度较高的选手可能裁判的给分就会上9分,而新晋选手的分值,普遍会在8.5或者8分。
这样的一个0.5,在难度系数较低的动作上,不会造成太大的分差。
随着比赛的进行,队员们的状态会逐渐下滑。精神的集中性和动作的稳定性都会下降,这些都是随着比赛的疲劳度和个人的兴奋度而变化的。
而姚爱军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的可怕。从陈康平关注到他的第一次少儿大赛开始,只要站在跳台上,姚爱军的状态就像脚尖钉死在板上一样,自始至终,纹丝不动。
所以陈康平才给他做了这样的排序安排。
姚爱军的最后一跳,难度系数3.8的109C是个满分有114分的大动作。一个漂亮的1.9C哪怕裁判打分只有8.5也会会比一个9.0的107B的动作,在实得分上还要反超出13.2分。
这就是区别!
姚爱军切实贯彻了陈康平的思路。
第一跳的107B,这一跳姚爱军的表现完全游刃有余,三周半翻完的时候,整个人都在三米板的上面呢。极高的落水高度,无可争议的入水,让他哪怕是个新晋队员,也不会获得太低的分数。
姚爱军这一跳收到的打分果然是8.5为主,去掉2个最低分,2个最高分,剩下的3个实得分都是8.5。总计79.05的分数,在第一轮跳完排在第五名。离第一名的选手有将近20分的差距。
第二跳5154B,是第五组的翻腾加转体的动作,即向前翻腾两周半转体两周屈体。这对运动员本身的起跳高度和转体到翻腾的过度都有很高的要求,这两步无论哪步做的不充分,都会影响到动作的完成度和入水打开的时机。
很多新晋队员或是知名度还不够高,想拼一下的队员们会在力足够的情况下,选择5156B来博一下3.9的超高难度分,以拉开和其他选手的距离。
但这样做其实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孤注一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