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柔从来都没有想过,在那次劈腿事件后,她还会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的与周明晨聊天。
只是刚刚的一幕现在想来,她还是有些尴尬的。
就在刚才,钟雪慧诧异他们的相识,开口询问后,她和周明晨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了。只不过,一个是心虚的回答“我们以前是校友”,一个是坦然的承认“她就是我的初恋”。
听他这么一说,叶柔顿时就头疼了——在自己的婚礼上与所谓初恋相认,真的大丈夫吗?还是说,你当旁边的两个人都是摆设来的?
或许此刻她应该庆幸,身边跟着的不是宁先生,否则只怕会更加窘迫了吧?
不过钟雪慧倒是很坦然,还要求给他们单独聊聊的时间,然后便把正在竖着耳朵准备听墙角的骆嘉言给拖走了。
叶柔与周明晨对视了一眼,有些局促无奈:“刚才,为什么要那样说?”
周明晨显然是明白她想问的是什么,只是笑了笑:“她是我老婆,我不想隐瞒她任何事情。况且,你的事情她早就知道的,只是不认识你罢了。”
“你现在倒是实诚。”叶柔随口感叹了一句,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妥,好像是在埋怨他当年瞒着她劈腿似的。
这么一想,她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将话题继续下去了。
又沉默了好一会儿,周明晨突然叹了一口气,直直地看向她:“小柔,其实刚刚那个人根本不是你男朋友吧?”
“你怎么会这么想?”
周明晨咬了咬唇,似乎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犹豫了片刻,才说道:“他好像没有一点顾思成的影子呢。”
顾思成……
这个名字成功的让叶柔僵住。她和周明晨之间,最难开口的两个话题,一个是劈腿,另一个就是顾思成了吧?
不过听他这样说,叶柔还是有些不愉快的,难道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当年他是觉得自己做了顾思成的替身,所以才愤然劈腿?
她是承认自己喜欢顾思成,但是自从决定与周明晨在一起后,她并没有三心二意过,这又如何成为他劈腿的理由?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早就放下那个人了。”叶柔的语气突然间冷了几度。
似乎是早就料到了她会是这个反应,周明晨苦笑:“真的放下了吗?如果你真的放下了他,又何必到今日手上还戴着他送你的这条手链?我记得你一向是不喜欢戴首饰的。”
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的那串手链,那是高考前顾思成送给她的“幸运水晶”,高考过后她几乎就从未取下来过,包括她与宁子琛结婚的那一天。
看她对着手链发呆,周明晨深深吸了口气:“小柔,虽然当年我是不甘心自己一辈子都是顾思成的影子,曾经怨过你,但到底犯错的那个人是我。所以……对不起。”
叶柔低着头不吭声。周明晨又继续道:“可是小柔,人这一生,总会有人在你生命中来了又去。虽然我们会遇见很多不同的人,但只有一个才是可以陪你走完一辈子的那个人。就好像,虽然我曾经那样爱你,但是小慧才是我要执手相伴一生的人。以后我只会爱她,念她,不会再想着你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们之间早就结束了,你确实应该好好对慧姑娘。她是个好姑……”
“不,你不明白。”周明晨打断她的话,认真的看着她,“你不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小柔,顾思成已经是过去了,如果他注定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就请你放下吧!人生很短暂,放过你自己,去找寻真正属于你的那个人。”
叶柔一时心中百感交集,呆愣了半晌才终于淡淡的应了一句:“我知道了,谢谢你!”
“那……祝你幸福!”周明晨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
“谢谢,你也是,祝你和慧姑娘幸福到永远!”
骆嘉言很好奇,刚才那个新郎到底和这位迷糊小姐聊了什么?之前她还一副凶巴巴的模样,现在倒是一个人坐在这里喝起了闷酒,似乎很有心事的样子。
新娘和新郎正忙着到处敬酒,自然是无暇顾及这里的,骆嘉言劝也劝不住,只好由着她一杯杯的喝着。
待到婚宴结束,叶柔眼中早就满是醺醺然的醉意。骆嘉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拖到自己的车里,可是车发动起来后,他却开始惆怅了——现在该怎么办?总不能将这个女人扔在路边不管吧?
他正纠结着,却听叶柔突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一张俏丽的小脸忽的放大在他面前。他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去,却听见她很欢乐的说:“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耳朵被她吹得痒痒的,骆嘉言的心跳猛然漏了半拍。
“好。”
他正酝酿着感情,耳边的分贝却突然拔高了好几度:“我家住在黄土高坡,你家住在公共厕所。我家有洗衣机,还有电冰箱,你家只有屎坨坨,屎坨坨!”
骆嘉言的脸成功的由白转黑——这该死的女人,喝醉了还不忘捉弄人!
恶搞完的叶柔趴在骆嘉言肩上笑得直不起身。
车窗外夜色正浓,一轮弯月斜斜的挂在天空,好似一抹调皮的笑容。夜色中的街道冷风呼呼,夜灯下,除了呼啸而过的车辆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
“喂,疯女人,你家到底住在哪里啊?我送你回家。”万分无奈的骆嘉言伸手拍了拍叶柔,企图让她清醒一点,好回答他的问题。
叶柔的笑声戛然而止,一瞬间车里的气氛静默得让人有些尴尬。过了好一会儿,骆嘉言还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却突然听见叶柔认真的低喃:“顾思成,这一次我真的决定放下了。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谢谢你,曾经赠我一场空欢喜。”
某人的眉头微微蹙了蹙:顾思成,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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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柔再一次登上游戏,已经是她和帝君冷战开始的三天之后了。
那天在慧姑娘的婚礼上她喝得酩酊大醉,幸好自家老弟大半夜的赶了过来,否则她恐怕就真的是要丢人丢到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