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克里斯蒂娜代言这件事,裁判委员会自然不能不拿出个章程了,毕竟有了克里斯蒂娜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么接下来其他的裁判肯定也会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获得商业代言的机会,而对于需要保持公正的裁判来说,这钱恐怕也真是不好拿的啊!
毕竟如果裁判的赞助商也是阿迪达斯耐克彪马这样的体育巨头,或者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样的大鳄,那么如果裁判和球员有一样的赞助商和代言产品那么裁判的公正性必然收到质疑了!
事实上足球在欧洲的曝光率可是很高的。所有关于足球的一切,包括教练、球员一直到球员的老婆,都是媒体的宠儿啊,想想光是英格兰就有多少狗仔队靠足球来养活啊!
足球在欧洲已经成为了一个吸金行业,它涵盖体育、金融、还有钢铁水泥这类的重工业以及食品业为代表的轻工业还有园艺种植这方方面面的和足球相关的产业每年产生的各种收入可不是几千万、几个亿,而是几十亿、上百亿。
而裁判每场比赛也会出现。因此裁判的出镜率也很高。
事实上商家也早就盯上了裁判队伍。只不过如何给裁判定位,如何让裁判代言广告,很多商家都是没有找到方法。所以裁判在足球商业化浪潮当,还没有分到一杯羹。
不过已经有很多裁判尝试这一点。他们都不愿意看到足球商业化之后的大蛋糕,全部有其他人分割,而裁判分不到。
羡慕和嫉妒?
这是肯定的。裁判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群体,他们也是一群普通人。他们也需要生活。在他们只有两三万欧元收入的时候,球员轻松就是百万的收入。
现在裁判的收入开始提高,开始有七八万欧元收入。而有代言合同的科里纳却开始突破二十万欧元,很快说不定一年的收入有三十万欧元、四十万欧元。甚至未来能有百万欧元。
大家怎么可能不羡慕谁也不会嫌钱多吧。
于是菲利普-唐召开了裁委会的大会讨论这个问题而,事实上菲利普-唐是支持的开场他就说:“我们裁判的收入比起我们受到的压力根本不成正比啊。有能力得到商业代言,我认为是好事情。当然,我们作为裁判也需要讲究避嫌。所以我认为裁判的代言应该做一些限制。”
而作为下一届总裁判长最大的候选人尼尔.巴里立即附和说道
“我们可以通过确定裁判代言的范围来保障公正。比如像耐克、阿迪达斯这些体育巨头,他们是能够影响到方方面面。我们不是不相信裁判的职业道德,但为了避嫌裁判就算是代言也必须要避开那种和俱乐部、球员有密切关系的商品。但是其他一些无足轻重的,我认为大可不必管的太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