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砰!”
“砰!”
“噗……”
男人穿着白衬衫,双手被人从背后用他自己的皮衣绑在椅子上,很专业的绑法,再怎么挣扎也不会松上半点。
他的身后,一人手里拎着做木工用的锤子,另一人手里抓着文件夹,两个西装笔挺的pc,一左一右,分工合作,轻车熟路,次次到肉。
伴着一声声的节奏,陈永仁不断往口腔中吞咽下铁锈味,他一向是很能忍的,只是超人也有忍不了的时候,看着地上还冒着热气的红色,陈永仁觉得自己很快就快被打成贫血了。
“痛吗?”
同样西装笔挺的杨锦荣站在他面前,两手插·着裤袋,慢慢的弓下腰,斯斯文文的推着眼镜,轻飘飘地问。
陈永仁漆黑的眼睛望着他,闷声咳了咳:“你猜?”
杨锦荣勾了勾嘴唇,笑了出来:“我猜一定很疼。”
“你猜对了,咳,不过没有奖。”
“不会啊,”杨锦荣看着狼狈不堪的陈永仁:“我现在很高兴,这个就是我给自己的奖。”
漫不经心?装死?呵呵。
杨锦荣笑得有些刺眼。
无论是十五年前赢了阿june的芳心,还是十二年前获得警校里叶sir的青睐,又或是放弃只要等半个月就能唾手可得的银鸡头,陈永仁永远一幅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的衰样。
真的很令人想揍他。
杨锦荣一生只输过三次,一次是家里生意被人陷害,父亲入狱,然而他在icac做(事)的时候就已经亲自动手报了这个仇。
剩下两次,全都是陈永仁。
关于温子君,或者并没有那么重要,只是年少轻狂时,难免会对特别的人留下特殊的印象,如果一定要论的话,那大概是一种对有能力的人的欣赏,以及些微的悸动。
关于警校,那是天之骄子的杨锦荣真正尝试到失败的滋味,从来都是第一的人,变成了屈居人后的第二,而偏偏赢了的那个人还毫无所觉。
最重要的是,在他努力打算重新赢得第一的时候,那家伙被学校辞退了,只留下一个替补顶上才能得到的银鸡头。
简直是耻辱。
就算现在,那个小小的银哨依旧摆在杨锦荣放奖状的柜子里最显眼的位置。
而那个留下耻辱的人,早已不记得杨锦荣这个名字。
“咳咳……”陈永仁因为满嘴血腥味,不断的咳嗽着。
杨锦荣看着他,再次微笑了一下,转过身,拉开门,道:“继续。”
身后传来重物打击在身体上的声音,杨锦荣又笑了笑,迈步走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