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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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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笑容看在妙欲门主的眼内却显得无比恐怖,虽然这阴冥宫主很美,看起来如同一个让人无比怜惜的病美人,可事实上妙欲门主心中却半点涟漪都没有。初见时妙欲门主的确有些迷眼,可自从踏进过这宫殿一次,魂都被吓飞了一半,哪里还有半点心思,剩下的只有防备与惊惧。

直到现在妙欲门主都看不透这阴冥宫主,不知这阴冥宫主功力深浅,不过这阴冥宫主给妙欲门主一股十分危险的感觉。

当初若不是这阴冥宫找上门来说要合作,妙欲门主绝对不敢与之搅合到一起,可本来合作得好好的,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持续下去,大楚皇朝必然会混乱起来,到时候妙欲门在混乱中脱颖而出,有着一朝百姓的支持,想要把持住大楚皇朝并不艰难。

而这阴冥宫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发动起大型战争,留下一具具的尸体。

大楚皇朝最不缺的就是人,所以阴冥宫主想要尸体并不困难。

“宫主曾说过要合作,现在又将人撤走,倘若不将人派回的话,恐怕合作一事不可为。”妙欲门主稳了稳心神说道。

阴冥宫主微微一笑:“合作?什么合作?本尊有跟你合作过?”

妙欲门主一噎,几乎要说不出话来,心底下一阵气恼,可面对阴冥宫主又忍不住防备起来,不敢贸然说话,唯恐一不小心得罪了阴冥宫主,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宫主可否将人派回来,此时事情正在进行,宫主的人一旦撤回来,会造成不可计量的损失。”

阴冥宫主歪了一下脑袋,问:“是你的事情比较重要,还是本尊的事情比较重要?”

妙欲门主差点就脱口而出,说自己的事情比较重要,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原地思考着要怎么说才好。

“滚,在本尊的事情未完成之前,你的事情本尊无兴趣理会。”阴冥宫主却不耐烦与妙欲门主多说,朝妙欲门主抬手挥去,看似简单的一招,却将妙欲门主挥至宫殿之外,倘若不是妙欲门主还有利用价植,阴冥宫主不介意让其留下作为这里的花肥。

而落在宫殿外的妙欲门主心中骇然,根本没有想到阴冥宫主的武功竟然如此高强,看似简单的一招,自己竟然毫无招架之力。

尽管心中有千万不服,可更多的是恐惧,满腔愤恨地离去。

不就是花生?

发动妙欲门也一并去找,就不信找到此物,到时候看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派人,妙欲门主心中暗暗发狠!

阴冥宫主缓缓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姿态优雅地走至种植尸参之处,一株又一株,轻轻一笑:“你还真是任性,本尊送你亲自栽种的人参,你却将它打落地上,可知这会伤了本尊的心,要本尊如何对待你才好呢?”

本尊的小盼儿,这里没有你,感觉好寂寞呢。

啊啾!

顾盼儿坐在洞府中完善楚陌送来的皮甲,突然就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抬起头,皱眉看向北大荒方向,眼皮无法控制地跳了跳,不自觉地摸了摸左脸,上面经过三个月的时间,已经恢复了不少,虽然还是有疤痕,可已经平坦了不少,可被某只冰冷的手抚过的地方依旧毛毛地。

他娘的,死变态!

与此同时,阴冥宫主也朝辽州这边看了过来,阴柔一笑。

啊啾!

顾盼儿又打了个喷嚏,扭头看一眼泡在药液里的安氏一眼,一把抱起皮甲出了洞府,皮甲已经改良完毕,是时候挑个时间到仙境一趟,试试这皮甲做得如何,如果还行的话就把那蜂巢找出来,把它们一窝端了。

“弄好了,什么时候进山脉一趟吧!”顾盼儿走到药房那里,一把将皮甲扔到了千殇的面前。

千殇正在研究着食人鱼,听到顾盼儿这么一说,又看了一下扔到面前的皮甲,说道:“这食人鱼血我已经尝试了三个月,有美容功效,并且在美容的前提下,还能让皮肤变得更加坚韧,这是用心修炼也难以修炼得来的。”

顾盼儿点头:“听起来是个好东西,不过这食人鱼虽然有不少,这鱼血却是不多,并不好弄,并且这鱼也不好抓。”

千殇点头:“的确,不过最好还是再观察一下,倘若还是依旧没有任何不对劲,那么就算是再难抓,鱼血再难得,也要尝试一下,毕竟这其中的好处不言而喻。”

顾盼儿点头,朝皮甲呶了呶嘴:“这个先放到一边不说,你看看这皮甲怎么样,如果还行的话,咱就准备去一趟仙境那里?”

千殇拿起皮甲,苦笑道:“你还真打算去惹那群黄蜂不成?”

顾盼儿说道:“不是打算去惹,而是打算去将它们连窝给端了!咱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那么大的一片药田,却无法在里面采得药材实在太可惜,而想要在里面采到药材,就只能将那窝蜂给端了。”

千殇道:“你就没有想过,其实有那窝蜂在那里守着其实也挺好的,毕竟有它们在就不用担心有别的怪兽进去,就不会破坏药田。”

顾盼儿翻了个白眼:“怪兽进不去,咱们也进不去,那有个啥劲?而且我也想好了,等把那窝蜂给端了,到时候就把咱认识的蜂皇给移进去。”

千殇摇了摇头,说道:“虽然蜂皇与你相识,也任你取蜂蜜,可你有没有想过,蜂皇的寿命是有限的,它现在已经三四岁,再长也活不了几年,等换新蜂皇的时候,那药田你可能还是去不了。”

顾盼儿不在意地说道:“那也是几年后的事情,到那时候再担心这事。现在要担心的是,蜂皇它其实不太厉害,那群马蜂虽然也凶猛,可是比起那群黄蜂来说还是相差甚远,不知道能否守住那里。”

千殇说道:“如果周围没有蜂群的话,这应该是没问题的。”

顾盼儿若有所思,干脆说道:“到时候也一窝端了!”

千殇:“……”

对这个女人还真是服了!千殇苦笑一声,对于顾盼儿还算是有些了解,顾盼儿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很难改变,只得认真检查起这皮甲来,内心评估这样的皮甲是否能挡得住黄蜂尾针。

楚陌最为关心的就是这个,听说顾盼儿拿皮甲去找千殇,很快就赶到了药房,听到二人最后的对话,又见千殇拿起一件皮甲来检查,自己也伸手拿了一件来看看。

皮甲看起来与自己当初做的没有太大的变化,可认真看了看,发现这改良之后比自己做的还要稳妥不少。

“不错,可以进山脉了!”楚陌断言。

顾盼儿立马拍板:“那明日就进山!”

“我去准备!”楚陌取了一套皮甲,转身就走。

顾盼儿也取了一套,说道:“我也去准备一下!”

千殇见状又再苦笑,已经无法阻挡这俩人的想法了,只能奉陪到底。当然,自己也可以选择不去,可倘若不去的话,谁知道这俩人又会闯出什么事情来,特别是楚陌……千殇真担心顾盼儿到时候会出什么事情。

又看了看太阳高挂的天空,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最近总是晴空万里无云,换成是冬天的时候,肯定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可现在稻子刚种下去,正是需要雨水的时候,而不是如此灿烂的阳光。

千殇担心真发生旱灾会给村里带来灾难,可顾盼儿却大大咧咧的,似乎从来就不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就连村长来找也没多理会。只顾着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想做的事情从来就懒得去看一眼,就如现在一样,阴冥宫派出大量的人去寻花生油,与她说,她却只是耸耸肩,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再且,山门的崛起也太过耀眼,已经扎到了不少人的眼睛,该如何是好?

花生又是什么东西?至今千殇也不曾经知道,问过顾盼儿,顾盼儿只说又叫落花生,又叫长生果。

不过越是不知道那便是越好,最好所有人都不知道,千殇想到。

此时已经是六月中旬,村民的稻子已经全部种了下去,不过天依旧是没有下一滴雨,田里头都干裂开来,村民拼命往田里头挑水,可水顺着裂纹流下去,连个泡都不曾冒一下就消失不见,在如此干旱的天气里,如果杯水车薪,不少幼苗刚长出来就被烈日烤干,稻苗死了将近一半,剩下的也打着蔫,眼看着也要活不成。

村民们个个急得上火,却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日夜忙活着。

相比起来,顾盼儿家的稻子依旧长得挺好,因为种植比较早,如今已经要抽穗,让村民们羡慕不已,都后悔当时没有跟着一起开荒,如果当时一起开荒,就是没能开多少,一两亩还是可以的,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村民们羡慕嫉妒,却也不敢说顾盼儿什么,只得埋头苦干。

听到顾盼儿又要进山脉,村民们更是羡慕不已,觉得自家要是有人有顾盼儿这个能力就好了。毕竟要是有顾盼儿这能力,就算今年真的又荒了,也不用担心会饿肚子,山脉里面可是最不缺吃的东西,只要能安全进出一趟,准能得到不少好东西。

同时村民们也无比同情全福家,这么有能力的一个人也不好好珍惜一下,整天除了会作以外就没有别的。

不说别的,就说这顾大河吧!

自打顾大河被撵了出来,大伙都瞪大了眼睛看戏呢!见周氏时不时从顾大河那里拿些东西,大伙不免就有些唏嘘,觉得一下子就没了戏看。可这周氏还不是个能满足的,虽然每次从顾大河那里得到的东西不多,可倒也能填饱肚子,日子不算多难看,比起村民们来说也算是挺好的了。

可这人就是不知道满足,一个劲地折腾,就想把顾大河得回来的东西全拿干净,甚至一点要留给顾大河的意思都没有。

本来顾大河还长了心眼,每次都给自己留下来一点,可一不小心就被周氏发现了,后来周氏每次来都要将小屋从里到外翻遍,甚至还趁顾大河外出时偷偷把门给砸了翻找,被顾大河知道以后还理直气壮地骂顾大河。

顾大河可真是对这俩口子死了心,本来还算挺照顾这老俩口的,后来再进山的时候就将东西全换成银子,只给自己留够吃的,周氏就再也从顾大河那里得不到任何的东西。

这事周氏也闹了不少次,甚至又装起可怜来,想让顾大河心软,可顾大河就跟脱胎换骨了似的,整个人都变了,不再理会周氏。

被周氏逼紧了,顾大河就说:“你不是还有一千多两银子?山门前那些摊子上可是有不少卖吃的,你要是没得吃了,可以到那里买吃的。”

山门前的人口流量越来越大,前来买卖东西的也越来越多,其中吃的交易量最大,而且这猎物也是山脉中最容易得到的,采药材也可以换取到米面,不过这米面因为数量有限的原因,能够换取到的并不多,一般人都不会拿出来卖。

于是这交易的,大多数都是猎物,可那又怎样,人饿的时候有肉可吃已经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情了。

周氏这几个月来吃顾大河的吃习惯了,再加上周氏就是个只乐意进不乐意出的,哪里乐意把装进兜里的钱拿出来,自然就闹了起来:“老天爷啊,我这命咋就这么苦啊,养出这么一个白眼狼,只管自己在一旁吃香喝辣的,却要活活饿死我们这老俩口的啊……”

一屁股坐到地上,拍着大腿嚎哭,永远都是这么一副样子。

若是换作是过去,顾大河肯定心疼得赶紧就将周氏给扶起来,不管周氏说点什么都会答应,可是现在顾大河见着除了厌恶以外真的没有别的了。

将心比心,如果周氏有那么一点点关心顾大河,凭着顾大河的孝心,又怎么可能会一点东西都不给周氏。可周氏总是把事情做得很绝,甚至拿着顾大河的东西还那么理所当然,一天到底指着顾大河的鼻子骂。

是个正常人都受不了,顾大河自认为是个正常人,所以才受不了。

只是早干嘛去了?现在才觉得周氏可恶,还有用咩?

现在的顾大河在村里头也算是个名人,因为顾大河很拼,每次进山得到的东西都很多,这引起了潘菊花的注意。

现在的潘菊花因为在二水镇闹了两次,身体变得不太好,而且这心里面也有点想通,这找男人还是不能找有家室的,除非对方真的十分有钱。不过这个时候就算是再有钱似乎也没有多有用,粮食不是你有银子就能够买得到的,最踏实的莫过于顾大河这样的人。

而且顾大河这样的人老实孝顺,比较容易拿捏得住!

想到顾大河已经跟张氏掰了,现在正在独身一人,潘菊花就起了心思,觉得自己长得也不比张氏差,而且还比张氏年轻几岁,身体是差了点,可好歹还能生娃,要是能跟顾大河搭伙过日子,那应该也挺不错,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发愁,日子都穷得快揭不开锅来。

儿子虽然能干,可进山多危险啊,要是死在山里头自己咋办?

再加上顾大河长得也算是挺俊的,潘菊花越看顾大河就越是顺眼,觉得就顾大河了。这顾大河再怎么样也是那顾大丫的亲爹,自个亲爹要是出了什么事顾大丫能不管?所以要是能跟顾大河成事肯定不错,大不了到时候自己就踏实过日子。

越想就越觉得行,潘菊花打扮了一下自己,出门找顾大河去了。

------题外话------

抱歉,更新又晚了不少!

谢谢大家关心,小包子今天没闹,长歌感觉天都晴了,不过还得明天看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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