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不大,几个身着锦衣的仆人送上了纸笔,孙绍看到眼前案上的这一套文具,这才体会到了孙府和周府的差距。在来周府之前,他觉得孙府已经够[***]了,别的不说,就说厨房里挂的那几片猪肉,就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即使他是从幸福和谐的新世纪来的,他也没看到哪家厨房有那么大、储备那么多食物的。还有那东西面个大院,前后三进的大房子,上下几十个奴仆侍候着,怎么也是个地主阶级啊,可是到了周府一看,他才知道自己是低估了万恶旧社会的贫富差距了。虽然不知道周府的房子有多大,可看看这前院,看看这正堂,他就能估计到肯定比孙府大,再看看这些穿锦衣的奴仆,孙府就更不能比了,就连现在跪坐在大桥身后侍候的内院管家桥英也没有锦衣穿的,今天到周府来做客,也不过是穿了一身越布而已。越布虽然档次和丝帛差不多,但是这里是产地,价格却是要低上许多的。
而桌上的这一套文具,更是直白无误的表明了周府的档次。
笔一尺长,一头削尖,一头套在一只竹管内,竹管上刻着精致的花纹,中间刻着三个篆字:北工作——这是过去皇宫里供给内朝官员用的上等笔,普通人家根本见都见不到。而铺在案上的这些平整光滑的淡黄色纸张,则是东莱有名的左伯纸,也是难得一见的上等货,现在南北交兵,东莱和江东之间隔着被战火蹂躏过无数次的徐州,东莱纸在江东也绝对是罕见之物。
这些东西,孙府根本看不到,孙绍以前只是听说过而已。
“好纸啊。”孙绍抚摸着左伯纸,赞叹了一声。
“既然是好纸,那大兄可要尽兴啊。”周玉笑着凑到案前,右手挽起左袖,露出一段如藕般的手臂,伸出纤纤手指,从墨囊里拈出一些墨粉撒到砚上,注了水,一边磨墨一边俏笑道:“大兄,我可是要偷师的,你不会藏珍吧?”
孙绍的嘴角翘了翘,从案上拿起笔,取下笔套,用手指试了试笔毛,笔毛坚挺柔顺,弹姓十足,着实是好笔,他一边伸手去舔墨,一边瞟着周玉如花的笑容,笑了:“阿玉见笑了,愚兄些许拙技,有什么好藏珍的?阿玉愿意看,愚兄是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啊。”
他是随嘴一说,根本没想到后面的意思,可是周玉听了却觉得其中颇有轻佻之意,她脸一红,磨墨的手也滞了一下,有些恼怒的看向孙绍,孙绍却没看她,眼睛看着案上的左伯纸,仿佛这世间只有案上这纸,手中这笔,那专注的神情让她心中一动。
男人专注的神情,是最容易打动人的神情,孙绍一心考虑要写些什么内容,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神情落在周玉的眼里,已经抵消了刚才那句语带挑逗带来的不快。
写什么好呢?孙绍很纠结。汉代在文学史上最有名的是汉赋,可惜自己虽然爱好文学,却对汉赋知之甚少,唐诗宋词记得不少,可是这年头抄袭这个是不是有点惊世骇俗?现在获个满堂彩是不成问题,可是万一以后要临席赋诗怎么办?那肯定抓瞎啊。虽说“吟会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偷”,可是偷来的诗毕竟不是自己吟出的贴切。思来想去,孙绍还是打消了张狂一把的念头,决定写一首现在应该比较流行的诗,大家都熟悉的诗,反正以前的孙绍是个大老粗,别人也不会记较这些。
孙绍打定主意,凝神静气,笔走如龙,墨落如烟,写下了曹艹的《观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