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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红霞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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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简单,因为长毛身在看守所,身上并未搜出什么照片或装视频的u盘。

如果说照片是放在外面的同党那里,到时同党会帮忙在网上发布图片或视频?我认为这也不大可能。

我推理的原因有三,一是长毛的亲密同党应该那天都在场,已经被一网打尽。物以类聚,我不信长毛这种如下水道老鼠般见不得光的人贩子还会有什么高端朋友,即便有,也绝不会帮他做这种勒索人的下流事。

二是既然长毛保留着十五年前和红霞的亲热视频或照片,起初可能只是留个纪念,后来无意发现红霞已经飞黄腾达了,才意识到这东西可能将来也许能用得上。但轻易不能用,是杀手锏,为避免打草惊蛇,必须到最紧要关头时才用。所以,长毛足足忍耐了十五年没找红霞。

也就是说,这个天杀的人贩子过了十五年风平浪静衣食无忧的日子。比我这个遵纪守法的人过的幸福多了。

那么,长毛会把这么宝贵的东西交给别人保管呢?他身边的朋友能是什么正经人呢?既然不是正经人,谁能保证别人不拿着长毛的杀手锏代替长毛来勒索红霞呢?长毛舍得把这十五年都不用的杀手锏给别人用吗?

三是我觉得以现在网络扫黄的力度来看,掌握别人私密照片已经不等于是什么把柄了。因为你无论将照片或视频发在哪个流量大的网站,可能都是秒删的下场。既然是秒删,又如何能火?火不了又如何算是毁了别人?发在专门的黄色网站是不会被删,但问题是,现在专业的黄色网站被查禁的越来越少,只有极少数资深的吊丝、宅男才知道,火不起来。

我有一个戒撸的吊丝同学曾有句名言——我有那大海捞针找黄网的功夫,我女朋友都找到了。

以前网上扫黄还不算紧时,很多女孩都常好奇的问,你们男生看的那些东西究竟都从哪儿找来的啊,我怎么搜不到?

可见黄网东西毕竟不是四大门户网站天天在那儿挂着,多少得有点搜索的技术才行。

而现在不止女孩会问,很多男的也会问,救命啊,以前保存的所有黄网都被河蟹了,还有谁有新的地址啊?

你想想,刻意去搜都搜不到的东西,你将照片发布在上面,能造出什么轰动性效果?能达到陈老师当年和阿娇的亿分之一效果么?

我以前满收藏夹全是黄网,现在打开全是404,网站无法显示。

如果说换我现在掌握了红霞的私密照片,我也只能拿出来吓唬她,如果她真鱼死网破说你去发吧,你他妈去发吧。

那就真尴尬了。

因为我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发,哪儿能发,发完又能火。

要是发在什么人流量大的论坛,秒删之后我可能还涉及到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很可能没把人红霞搞臭,自己就先蹲进去了。

既然不是恋人间常有的私密照片,那么红霞是犯了什么罪,被长发得知了?那得是什么重罪啊。

要知道,法律有个诉讼时效性。

如果一个人十五年前犯了点小事儿,十五年内无人诉讼,这案子法庭也就不会受理了,等于那点事儿一笔勾销,法官都不会管了,你告也没啥用了。

一般这个诉论时效性是根据判刑的年数来的,一般来说,你犯的某事可能会被判五年,那么诉讼时效性就是五年,五年内没人起诉你,这事就作废,法庭不会再受理了。

如果是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一般都是重大抢劫案或杀人案,这种案子时效性最长,是二十年。

当然,诉讼时效性的前提是在公安没立案的情况下,立案了情况又有所不同。

而红霞,她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性,根本不必怕长毛。

那么,这个女人是犯了能判无期或死刑的大案子么?

还是她压根就不知道诉论时效性这回事?

我立马给她科普了一下诉讼时效性这玩意,随后道:“你压根就不用怕长毛,你让他跟警察说好了,只要你不是杀人就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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