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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贵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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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提起吃的话,多半人会瞬间想到一个地名--广州。江湖盛传广州人天生就长着一副堪比异形、宇宙无敌的胃口,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什么不敢吃的。或者用老老年长辈教导晚辈的一句话可以更形象的说明--后脊背朝上的那都是能吃的。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恐怖无比的吃文化,才会被天朝这种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民以食为天的地方推崇。传出“食在广州”的盛名。广州吃的历史确实源远流长、海内外皆负盛名。早在秦始皇统一以后,广州城还被叫做番禺的时候,强悍的饮食文化就开始冒出萌芽,而到了西周的时候就初具雏形了。因此后世人将这里的厨子与拳师戏称为广州最有价值的两种人。

民国的时候由于交通的便利与洋人的频频出现,使广州本地的饮食文化受到了全国各地和世界列强国家饮食的冲击。经过揉碎、融合、沉淀后在这个时期达到了最顶峰。所以这个时代的广州美食,绝对能算上一项全国之最。

所以王铮这种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主,在广州吃饭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虽然那个随手搞出来玩的势力老巢在云南。不过虽然人家能瞬间移动呢,地域上的限制根本不存在。

“滴滴!”

三辆纯黑色加长的轿车缓缓停在一座酒楼前,加长的车身将酒楼又宽又大的门遮挡的严严实实。看门子拉客的小二眉头一立,张嘴就要开骂。

看这不大的小子满脸的自信和杀气,这嘴皮骂人的战斗力肯定不小,没少大杀四方。不过今天他可没有机会展示了。

他身边一个年纪明显大出不少的老人儿,看见门前的三辆样式明显与众不同的轿车,立马变了脸色,抬手就是一巴掌抽在小二脸上,生生将他到嘴边的一声骂给塞了回去。低声骂道:“你他娘的不要命了。这可是铮爷的坐驾。乱张嘴保准你明天早上就横尸街头。”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将已经听傻了的小二仍在一边,脸上挂起灿烂的笑容快步迎了出去。

前后车下来八名西装革履的壮汉,快步走到轿车前开门,一名身穿唐装的年轻人带着两个漂亮的女人走了下来。抬头打量了一下酒楼的招牌,不置可否的一点头,双手背后向里面走去。

“哟,爷,您来了啊!您可有日子没来了,是不是家里面有什么喜事儿给耽搁啦!”老人儿到底是老人儿,这话从他最里面说出来。听着就叫人舒服。

年轻人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指了指他摇头笑道:“你呀,就是长了一张好嘴啊!爷每次来你这词儿都不一样。”

小二谄笑着一哈腰道:“瞧您说的,小的在这里不就是为了伺候您老的么。快里面请,三楼得意堂一直给您留着呢!”

年轻人笑着摇摇头,跟着小二向三楼走去。

挨了一巴掌的小二,木楞楞的看着一群人消失在楼梯拐角,摸着生疼的嘴巴子纳闷道:“这谁啊,竟然让这个总是倚老卖老的混蛋这么上赶着巴结。”

他身边不远处一个穿着对襟短褂、正就着一盘花生米喝酒的中年人接话道:“呵。小伙子,你是外地人吧?”

听见有人答话,小二转头看了他一眼,奇怪的点点头道:“是啊。我三天前逃荒进城的,掌柜的心好收了我做伙计,要不然现在找不知道死在哪了!不过我籍贯是广东的,这广东话说得与本地人分毫不差。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没别的!就冲你刚才哪个问题,我就知道你不是广东人!”中年人摇头晃脑的说完,美美的向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

小二上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转身就走。

中年人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不由得谈了口气:唉,这年头买卖是越来越不好做了。

谁知道他这念头还没有转完,小二端着一个托盘又转了回来。将一壶新酒和两荤两素四样小菜在中年人面前放好,小二将毛巾从肩膀上拽下来,放在桌子边上放好。自己也坐在了中年人的旁边。

“呀喝!”中年人略带惊讶的看了小二一眼,毫不客气地拿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才道:“没想到像你这么大的年轻人,也知道我这一行的规矩。”

小二点了点头,道:“小子少时跟着家父也走过不少地方,与您这样酒楼茶馆里面的帮闲也没少打过交道,知道你们消息最灵通,城里大小消息甭管明的暗的你们都知道一二。刚才要不是老伙计帮忙,自己吃亏是消失,给掌柜带来麻烦才是大事,所以干脆请了半天工。给您老上上贡,求你看在我年纪小不懂事的份儿上,给两句提点!”

中年人哈哈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就开始打吃起来。

小二一见也笑了起来,知道人家这是答应了,连忙帮着布菜送吃食。

中年人这行也算是源远流长了,从宋朝时候开始就有,平时窝在酒楼茶馆戏园子里面给贵人们跑腿传话,带拉着也卖一些消息,有点向现在的导游,不过服务要好的多。极大的促进了宋朝的商业发展。不过现在他这行可是不太好做了,特别是报纸越传越广之后,向他们打听消息的人越来越少。他的日子也不太好混,虽然饿不死,但现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吃得好,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次不错的饭食,不吃饭了他是不会说话的。

小二到是不介意,笑呵呵的看着中年人速度慢下来,才道:“叔怎么称呼?”

中年人一抹嘴道:“叫我老杨就好了。”看小二还要说话,老杨一摆手道:“行了,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听我慢慢跟你说!”

小二点头,坐直身子不再说话。

“你刚来广州城,因此不知道这里的底细。”中年人摇头晃脑的道:“你走过的地方不小,应该知道每一个地方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混黑的人吧!”

小二点头道:“乱世形势所逼,牛鬼蛇神混乱也是再说难免。这东西我在上海的时候见了不少!”

老杨一挑大拇哥道:“小兄弟厉害,上海都去过。那地方繁华归繁华。但一到晚上乱得都不敢出门。”老杨晃了晃脑袋续道:“不过在广东,你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这里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不可能有帮派拼杀。”

“嗯?”小二瞪大眼睛。这怎么可能?

“因为整个广州城加上周边百里的乡镇都只有一个帮派!”老杨伸出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下,道:“那就是圣门!这个圣门可是不简单,从我记事儿时候开始,就牢牢把持着广州这个地盘。当时我记得有几个外来势力买通了官军要剿灭圣门的人,声势浩大的来攻却被圣门给打的屁滚尿流。听说最后凡是参加了攻击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拉到城南,当着当大老爷的面打了靶子!”

“你是说?”小二眼睛顿时又大了一圈。偷偷的向上面指了指。

老杨点点头,道:“没错,这位爷就是圣门老大的独子,王铮铮爷!”

小二浑身一抖,像被雷猛地劈了一下似的,傻楞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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