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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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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2017-03-09 作者: 时七

第104章

诸临路把我送到楼下,本意上去坐坐喝杯茶。

“不好意思,家里的茶叶没有了,酸奶你喝么?”

他思索了一阵子,让我下车,绝尘而去。

王八蛋!居然敢嫌弃我的酸奶!

小区上空准时响起了广场舞音乐,不远处,容光焕发的老大爷、老大妈们跳得正带劲。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奔赴“第二春”的心,物业也不行。

近日,这里的猫猫狗狗多了不少,往常在整个小区溜达个遍也逮不着一只,现在没走两步就会被突然窜出来的小家伙吓个半死。

我不喜欢猫,它们太聪明,又不粘人,养了多年也不见得有多深厚的感情。可狗不一样,它们忠诚,它们蠢萌,它们会让我找到迷失已久的优越感。

自从Xixi走后,我们家便不再养狗。来G市定居后,我也没想过养一条。

按照许意的话说,你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还养狗?

诚如是。连累狗和我一起过粗糙的生活,罪过罪过......

不远处闪过一抹金毛的身影,矫健而欢脱。

我停住了脚步,调转方向朝小花园走去。远远望一眼,呵,俨然成了宠物们的天堂。

那只金毛正在乐不思蜀地和棒球死磕。它倒是会玩——自顾自地把棒球衔在嘴里,起跳,抛高,稳稳接住,嘚瑟地摇摇尾巴——全套动作流畅不做作,看来是个老手。

我走上前去,冲着它拍了拍手。它倒是不认生,衔着棒球跑了过来,尾巴摇得欢实。

还是一只交际狗呢!

蹲下身,我亲昵地摸摸它的大脑袋,毛色光亮顺滑,足见主人的用心。

它也很享受地眯起了眼,油黑的鼻头抽了抽,甚至还满意地哼唧两声,示意我“不要停”。

“你个小家伙!”心里柔软了一片,我轻轻碰了碰它的左前爪,“来,握个手!”

被许意家的萨摩耶蠢哭之后,我对狗的智商基本不报什么期望了。可眼前这只不一样,我前一秒刚把手摊开,它后一秒就把自个儿的爪爪搭上去了,像个知书达理的小绅士。

“哟嚯!”我挑眉,“你怎么这么聪明啊,宝贝!”随之,我对“包子”的嫌弃更深了。

同样是狗,差别恁的大,许意应该好好反省才是。

它又缠着我玩了好一会儿。正当我笑着挠它的肚皮时,一位老大妈凑上前来问:“丫头,你平日里给狗吃哪种狗粮啊?毛色这么亮!”

我回过头,笑得有些尴尬:“这不是我的狗......碰巧路过,它又不认生,就和它玩一会儿。”

“我先前总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遛它,一直没找到机会问他。我还以为你是他的女朋友呢!”

“呵呵。”我笑得更尴尬了,又四处张望了一番,没看见她口中的小伙子。

老大娘自来熟地继续说:“这只金毛跟你亲近也算是缘分。先前我看有几个人想跟它玩,小家伙都不让他们靠近的。”

哈?

我不禁低头审视了一番,没想到还是个傲娇的主!

“喏!他过来了!”老大妈朝不远处指了指,“小伙子长得可真俊啊!”

我被她语气里浓得化不开的粉红泡泡成功逼出一个激灵。这年头的老大妈也忒不矜持了,跟以前没法比......

来人一米八出头的个子,身材匀称,目测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他逆着光走来,模样在暗影里看不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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