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密布着水晶般的月光,森林里泛出深奥的灰绿,树叶沙沙作响,韵律如悸动的心脏。这万籁萧萧里,安格斯仍然在挥舞着沉重的黑剑,这把新剑没有见过血,因为他的养父说他还没有准备好,安格斯确实杀过一个人,但是他还不是一个高地武士。
埃尔金的城堡在他眼中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庞大的陌生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就像是结冰的湖面被巨人踩碎一样,各个维度都在重新定义中。领主的游戏从来没有公平,在这个空间里,没有人会迁就一个新人,安格斯无法控制这一切,他能依靠的只有这柄剑。
“没有人告诉你,这么晚偷偷跑出来有多危险吗?”一个声音出现在安格斯的脑后。
“大人,我……”
“不要像个奴隶一样,我是你的父亲,不要忘了这一点。”乌伊斯丁的话里带着只有安格斯才能听出的鼓励,“你练习得怎么样了?”
“父亲……这把剑有些……有些重。”
“借口……记住,你不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你的身体里流着阿尔巴和莫莱王族的鲜血,在我小的时候,王族的子孙如果不会用剑,常常活不到二十岁。而你,我的孩子,你生在一个更残酷的时候,如果你不打起精神,或许就会像你的外曾祖父那样,被敌人活活烧死。”
安格斯小时候听过那个故事:昔日的莫莱大首领与五十名侍卫一同被麦克白处决,前者的寡妇也成了麦克白的妻子。艰苦的生活里,人们总喜欢谈论一些贵族的悲惨结局,那时候他也是一个平民,不同的视角令他和那些满口啤酒臭气的农民和渔夫们一样暗藏着幸灾乐祸的心思,而现在他已经是一个贵族的子嗣,故事不再有同样的含义,安格斯知道自己必须适应这个新的游戏。
“我听说,麦克白收养了敌人的儿子?”他向养父问道。
乌伊斯丁笑了起来:“你应该感谢天主,如果不是这样,就没有你这个小杂种啦。”
安格斯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子,他从前就被人嘲笑过,那时候他的父亲是一个红发的小老头,他的母亲还是个风韵犹存的金发少妇,而他自己的头发比乌鸦的羽毛还要黑,他的眼珠蓝得像是诗歌里的撒克逊海盗——这只能意味着一件事。
“我的父亲还活着吗?”
“只是活着罢了,你想知道什么?”领主的声音变得不耐烦起来。
“有人说我的父亲是您的敌人,那么您为什么要收养我呢?”
“很简单,我没有儿子,我的妻子瞧不上我,而其他女人也没有生过我的种,但我需要一个继承人,不然莫莱就会被马尔科姆夺走。你是个幸运的小杂种,换一个人或许就会直接捏碎你那颗漂亮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