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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闻仲的动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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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宝!”鬼兵即将返回阴司的时候,武成王把陈金宝叫到了藏书斋,“余大人跟我来告状说,两军阵前,差点被你一枪刺死!”

“启禀王爷,卑职当时别无选择!”陈金宝一拱手,一脸的不服气,估计是以为武成王跟余元官官相护,因为这个事想找自己麻烦,想必是当年被贪官欺负怕了。

“哈哈哈哈……好一个别无选择!”武成王哈哈大笑,“本王今天就送你一样东西,让你从今往后,有得可选!来人,拿上来!”武成王话音刚落,一个仙兵便从门外端进了一个长长的蟒皮套,不用猜也知道是一支长枪。蟒皮套,一般都是装高档兵器用的,例如我装三尖两刃刀,用的就是蟒皮套。

“此枪名为‘蛇鳞透甲枪’,乃大商第一刃匠左洪列亲手打制,想我黄家世代用枪,此枪原本是为我那小儿黄天化准备的,没想到那小子偏偏喜欢用双锤,既然如此,本王就另给它找一个合格的主人!”从蟒皮套内,武成王取出了一支雕工绝美的玄铁长枪,连外行都能看得出来是好东西。与普通的木柄长枪不同,这杆玄铁长枪,从枪尖到枪柄全为玄铁所制,枪柄满布蛇鳞纹理,一来美观,二来也可以起到防滑的作用,虽然分量上要比木柄的长枪更重一些,但却可以避免木制枪柄在阵前被敌人兵器削断的尴尬;此外,枪的分量更重,对敌人的打击力自然也就更强一些,余元若想将这杆枪也一把捏碎,恐怕是不可能的。“来,试试顺不顺手!”

“这……王爷……”陈金宝虽说也是铁匠出身,但最多也就是打打菜刀炒勺,玄铁乃天降神铁,自古以来都是高级货中的高级货,价值比黄金更是贵了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在阳间活的那几年,玄铁别说是摸,甚至连想都不曾想过,一时间似乎有点不敢相信,“卑职武艺不精,不敢受王爷如此厚赠!”

“拿着!”武成王把长枪递到了陈金宝跟前,“那余元眼高过顶,能让他夸奖的人,可是不多啊!”

“谢……王爷!”陈金宝小心翼翼的接过长枪,对于恶鬼恶言,此枪确实有点重,但陈金宝可不是一般的恶鬼,接过长枪情不自禁的耍了几下,分量刚刚好,“王爷胸怀乾坤,对卑职恩重如山,卑职没齿难忘!”说实话,能让陈金宝拍马屁的人,一样不多。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等孙焰红打探消息胜利归来了。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就算他情不自禁的抱着玉帝哭上一场,下面都要等上十天半个月。我和武成王约定,若到一个月头上,待到余元伤愈,这孙焰红若是还不回来,我们便赌一把狠的――带上所有人马杀上天庭。

石玉宫仙兵、南天门守备司、卫戍大营、南海大营,加起来共计二十四万人马,还都是本部主将所率领的精锐部队,即便那几个搬兵的死士一个救兵都没搬来,至少李天王还带着两万多的卫戍营精锐,加在一起就是二十六万;纵使那恭华天有四十万的叛军,杀他个玉石俱焚也是有希望的,毕竟那些人马带兵的都是雷部找来的临时工。所以说,此时此刻,与其说我们是在等孙焰红,倒不如说是在等余元养伤。

没想到,刚刚等到第三天头上,孙焰红没等来,却等来了一只喜鹊……

既然是喜鹊,肯定跟鹊鹊姑娘脱不了干系。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因为在等待孙焰红的这段时间,我给鹊鹊也安排了一项任务,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向诸位喜鹊朋友打探我们这些下凡人士的消息,但凡有人像我跟赵公明一样,派喜鹊往天庭送过消息的,能打听到的就全都给我打听出来。对于这项工作,我本没报太大希望,因为一来不排除有的人像雷震子一样没开慧根;二来如果下凡的人没碰到棘手问题的话,轻易是不会找喜鹊向天庭送信的;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算有人派喜鹊上天送过信,但如果嘱咐过喜鹊对其他人保密的话,喜鹊也是不会说的,即使是鹊鹊也问不出来。结果没想到,仅仅三天的工夫,一只同样来自北京的喜鹊便带来了这么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兵马司威灵将军、圣封三坛海会真君哪吒,正在看守所蹲班房,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个把月或许就要被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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