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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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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溶大声道:“大太子,通事(当时翻译的别称)不好翻译,待在下替他向你翻译。这曲子唱的意思是,宋辽两国收得晚唐、五代的土地,立国百年,自夸富贵,不想一夕之间就遭遇亡国之痛。殷鉴不远,切望大金国祚绵长,甲兵长盛不衰……”

她这话是用女真语说的,又清脆又伶俐,宗翰锐利地看她一眼,哈哈大笑:“我大金自起兵以来,十三年间,便灭辽破宋,直入中原。赵德基这厮,犹如一只孤鹿,又有何惧怕?”

花溶坐下,也不理他,宗翰受了这番顶撞,终是不爽,可又不好当众向使节团一个无名小卒发泄,又觉得此人实在面熟,转眼看金兀术,只见他靠坐在椅背上,端着一只酒杯,嘴角挂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

宋俘等一直惧怕花溶引来杀身之祸,但见宗翰没再做声,稍微松一口气,只不停地看向花溶,心想,宋国的使节团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宗翰很是没趣,恼怒道:“宴会结束,射柳比赛再次开始。”

宋俘进食大多讲究礼仪,慢慢吞吞的,不若金人狼吞虎咽,大多数还没吃饱,但宗翰一声令下,谁还敢再吃?只好立刻又回到球场上,看接下来的射柳比赛。

这一次,轮到宗翰一方。为首的是宗翰的兄弟谷神,也是女真数一数二著名的勇士,南侵的主力之一。他身材在女真众人中是最高的,足足八宋尺多(按照今天的单位换算,大概是2.05米)。谷神虽然外表粗大,可是,人却十分细心,而且很有文化,已经在开始草拟女真文字。他一直是宗翰一派的死党,也因为如此,新老狼主,都对他忌惮三分。

众皇族子弟中,他和金兀术是公认的好射手,大力士,由二人领队射击,完全是一次双方势力的角逐,因此,谁都不敢掉以轻心。

谷神出阵,由宗翰亲自擂鼓。

他年龄比金兀术大了十几岁,早已成家有了二百三十多名娘子,十几个儿女,人又比较胖,虽然依旧雄赳赳的,可是,绕场一周,却引不起少女的尖叫,只有宗翰一方的士兵大声喝彩。

宗翰凶狠,在宋俘中的印象也很不好,但宋徽宗等自然不敢得罪他,也照样如金兀术出场一般麻木地鼓掌。

宗翰一身黑铁的戎装,弓也是漆黑的,绕场一周后,如此肥胖的身躯却如狸猫一般,一箭射向一根系了红色手帕的柳枝,柳枝白杆应声倒地,他抄手接住,往天空一抛,打马追上,一扬手接住,在头顶高高的挥舞一下。

周围爆发出如雷一般的欢呼声,宗翰擂鼓也擂得更响,哈哈大笑:“谷神,大金第一勇士,第一勇士……”

金兀术冷笑一声,很是不爽地坐在一边,仰头提着酒壶喝了一大口。

轮到另外三十九女真骑士上场,一轮后,宗翰更是笑得嘴都合不拢,因为他这一队,十二名为上,十二名为中,十五名为下。

虽然只胜出一点,可是,这已经足以令宗翰大喜,放下擂鼓,瞟了他身边的宗望一眼:“哈哈哈,兀术终究还是逊谷神一筹……”

宗望为人相对平和,也不以为然,只笑道:“都是自家兄弟,恭喜恭喜。”

一边的金兀术,终究是年轻气盛,再加上海战失利,虽然带回大批财物,但一直被宗翰和谷神借此加以讽刺打击,此次自己手下居然输了一筹,气得七窍生烟。再看旁边的耶律观音,正在和宗翰的家眷谈笑风生,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他第一眼看到耶律观音,就觉得对这女人很不顺眼,此时见她向自己走来,手里挽一个花球,头一偏,装作没有看到。

耶律观音是契丹人,因为父亲投降在金国做到了高位,得以许配金兀术。但是,老狼主一死,她父亲明显失势,已经处于架空的状态。此时,宗翰和新狼主双方势力悬殊不大,耶律观音的另一姐姐又是宗翰的第十八娘子,所以,她秉承父亲的意思,动辄得咎,两边讨好。

她和姐姐谈笑几句,见金兀术面无表情,猜他不开心,走过去,本是想安慰他几句,可是,一来她毕竟是少女的羞涩,二来自小被称为草原“第一美人”,来了这白山黑水,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即便和宋氏的公主相比也毫不逊色,自来受人逢迎,见金兀术态度如此冷淡,一时怔在原地,不好意思走过去。等了一会儿,再回头,已经不见金兀术的踪影,人影绰绰,不知到哪里去了。

谷神这方赢了一场,很是自得,敬酒是宋徽宗父子二人一起上的。宋徽宗先双手敬献一杯燕京有名的金澜酒,说:“素闻元帅神勇,今日一见,真是佩服,射艺煞是精湛!”

谷神右手接过酒,一饮而尽,左手摇了摇那条射断的杨柳枝条,用生硬的汉语得意地说:“今秋我只消五千劲骑,便可踏平你的临安,取你九子的首级,一如射折此柳枝……”

宋徽宗大惊失色,根本不敢回话,一边的宗望搂着茂德公主,大笑着也用生硬的汉语呵斥:“谷神,休得无礼!”

他转过头,按照金人的礼节对宋徽宗行了一个女真礼,跪左膝,蹲右膝,连着拱手摇肘三次,这是女婿对“泰山”的行礼。

宋徽宗等稍稍安心,只听宗望说:“泰山放心,现在两国议和,如果商议妥当,我定放你等南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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