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政令、改革官制之后,几乎所有的官员都有了去处,而且经过官制改革,官员的职位名称也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例如以前一个城市的最高长官称之为城守,现在不这么称呼了,称呼县令或郡守,郡城的级别比县城的级别高半级,一个郡的治所就设在郡城,郡城的最高长官同样也是县令,但郡守的官署也设在这里。
官制改革不仅对官员的职位称呼进行了变化,最重要的是在行政管理级别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而且对辖区的所有地盘进行了重新划分,这可以说在根本上对之前的行政区域划分进行了根本上的改变,随之而来也改变也涉及到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只不过这次的官制改革并没有对政治体制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但这没关系,秦东决定既然官制改革依然成功,那么下一步进行相关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也只有先进行官制改革,才能进一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且趁着现在政治体系刚刚成形就对它进行更加深入的优化和规范才是最好的时机,如果等到以后政治体系成熟之后再进行改变就会很困难。
至于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秦东经过几番思量决定采用明朝万历朝的张居正改革的《考成法》,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改革,而且它的作用即使在后世二十一世纪也深深影响了世人。
张居正的《考成法》的主要内容有两条:“第一,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第二,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说起来很简单,比如一个知县。每年开初就把要完成的工作一一列明,抄录成册,自己留一份,内阁那里留一份。到了年底一对。如果发现哪件事情你没做,那就恭喜你了,收拾东西准备去守城门吧。如果你到了城门口依然如此,对你的处分也依然如此,直到卷铺盖滚蛋为止。
考成法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年底考核制度和效绩考核制度,年初的时候制定当年的绩效目标,年终的时候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总结,凡是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即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一律降职处理,这完全符合我们现在的绩效管理理论啊!
张居正之所以选择考成法作为他一系列改革的突破口。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在成也。”“顾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张居正认为朝廷颁发的法令、章程,案牍劳神,不可谓不多;“置邮而传之四方”,不可谓不及时,但效果如何?大小官员成日办公,其实只是办纸!纸从北京南纸店里出来,送进衙门,看过之后,再出衙门,经过长短不等的公文旅行后,便进入另一衙门归档。在这种情况下,你提出再好的改革方案,又有何用?所以张居正推出了考成法对大明王朝的政治体制进行了改革。
考成法明确规定:凡官员人等非奉公差,不许借行勘合;凡内外各官丁忧、起复、给由、升转、改调、到任等项,俱不给勘合,不许驰驿。其实嘉靖、隆庆年间,也都做出过一些限制,但最后都变成废纸一张。为什么呢?没抓落实。张居正首先从自己做起。他的儿子回江陵应试,自己雇车,他的父亲过生日,他吩咐仆人背着寿礼,骑驴回去祝寿;万历八年,他的次弟张居谦病重,回家乡调理,保定巡抚张卤发出勘合,居正给退了回去。甘肃巡抚侯东莱的儿子擅行驰驿,被言官弹劾,其子的官荫被革去。考成法的威力,于此可见一斑。
在财政方面,考成法的成绩最为显著。考成法实行以后,规定征赋不足额的,巡抚和巡按御史听纠,府、州、县官听调。所以它像一根鞭子,督促各级官员不得不为开源节流方面狠下工夫。根据隆庆二三年间的预算,每年国家收一百五十万两,支出四百多万两,财政赤字一百五十万两;在考成法实施三年之后,库存银达七百零三万两,每年正常开支三百九十余万两,尚有盈余三百万两,京师地区的存粮可支七八年,这是怎样辉煌的成就!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张居正的考成法,可以看到它的一些漏洞,比如,内阁控制六科,六科控制六部,那么谁控制六阁?大约应该是皇帝。谁控制皇帝呢?没人控制皇帝。这是人治不可避免的漏洞。今天我们提出依法治国,这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我们也看到,虽然法令、法规制定了不少,但在很多情况下,是有法不依,是权大于法;虽然制定了不少决策、决议,但往往只落实在会议室里,落实到了纸上,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结果上。制定和完善法律、加强决策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抓落实,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