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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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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区一带在老上海是窝棚区,也就是俗称的“下只角”。新中国解放后那里住的也多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老一辈的人在解放前多有拉黄包车的,打短工的,当雇工做保姆的彼彼皆是。

而刘艳的家就在那里,相对好一些的就是刘艳的外祖一辈吧在做了点小生意,在那里开了一个杂货店,相对的生活也过的不错,老俩口原来有一个儿子,后来战乱的时候得急病没救过来死了,而刘艳的外婆也因为那次生产有了后症,直到四十多岁时才又有了刘艳妈妈刘红娟,那个宝贝啊就不用提了。

刘艳的爸爸庞祖雄是招赘女婿,原来是了个上海毛纺厂的学徒工,小伙子挺机灵,偶然一次来杂货店买东西时遇上了刘红娟,之后就一直找借口接近她,就这样你情我愿的,娇小姐刘红娟就被他骗到了手,可是刘老爷子可不愿意自己女儿嫁一个学徒工,无耐俩人已生米做成了熟饭,也只能同意俩人的婚事,但是条件是男方必须入赘,而且第一个孩子必须跟刘姓。

刘艳继承了其父亲其母的优良基因,在那一带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娇娇姐了。另外刘艳还有一个妹庞月和弟弟刘松,分别是十七岁和十三岁。

八十年代中期,改革的春风吹遍了全中国,上海是首当其冲,刘家借着以前的底子和文革后归还的房产在闸北头一批房产变迁时就成了响当当的富人了,再加上新中国成立,窝棚区也出了一些名人,闸北区也就不象以往一样被正宗的上海人排斥了。

而刘红娟虽然从小生活在闸北区,可是对自家的女儿要求甚严,虽然她和宠祖雄是自由恋爱的。可是几十年的婚姻也懂得了生活不是光有爱情就可以维持的,文革的时候家里被划为了富农成份,几处房产全被没收,过得那日子苦的啊,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生活让她改变了自身的价值观,所以她一直希望女儿能嫁入名门或是做个官太太。

大女儿刘艳可是刘红娟费劲了心血栽培的,就算是最艰苦的日子里,她还是骑着脚踏车穿过半个上海送女儿去学舞蹈。练钢琴,培养名门淑女该有的气质。可是好不容易把几个孩子拉扯大了,她却不听话报名当了一个营业员,这是其一。

给刘红娟打击最大的就是女儿离家出走,和罗利德住在了一起,这种打击没有一个母亲能接受得了的,所以那个时候起就狠狠的扔出了一句话,说不再认这个女儿了。

刘家的老太太还健在着,刘艳的做法在老太太眼里就象是自己女儿的翻版,所以刘红娟念叨起大女儿的事情时。老太太就骂她是活该,自己的女婿不也是这样才进的门吗?刘艳是几个孩子里老太太最宠爱的,所以刘红娟每回一骂刘艳时老太太就会指着刘红娟数落她当年的事,而庞祖雄在家里几乎就是没有说话权,丈母娘的强势,老婆的强势和岁月早已把他磨成了一个每天拎着鸟笼一捧茶壶溜街混日子的老头。

刘艳虽然娇气,但也不乏心眼,她爱罗利德。虽然罗利德没说过自己的经济情况,可是从他平时的衣着和出入的物件上也能看得出他条件并不差,维一纠结的就是罗利德在上海没有房产。

罗利德在上海有房子,还是小鸥给买的,可是却一直租住在当年为了去酒店上班方便而租的那小套房子里面,因为自己只有一个人,他根本没有觉得那里有什么不好。而刘艳的加入也没让他有搬家的想法,这也就让刘红娟认为他没有根底。.

刘家住的房子还是老式的木结构房子。上下有三层有400平米左右,一楼则是一个杂货店、厨房、而且还有一个百来平米的后院。而刘老太太就住在后院的一个房间里在。

罗利德这是第二次登门刘家,第一次的经历可是让他莫齿难忘,他是被刘红娟用竹扫帚哄出来的,说他是赖哈蟆想吃天鹅肉,那次后他没再去找刘艳,直到一个多月后刘艳面容憔悴的拎着一个包袱找到了他,刘艳告诉他说自己离家出走了,而也是从那时起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刘红娟在女儿出走后象发疯了一样到处找罗利德,而罗利德是采购的身份,经常不在家很正常,刘红娟也找不到他,就算是找到浦江饭店,那也根本不可能找到他,加上罗利德租住的房子也好,传呼机号码也好,刘红娟都无从所知,最后只能上女儿上班的地方去找女儿,可是刘艳是铁了心的不肯回头。

这个年代结婚,不但需要单位出证明,更重要的是需要拿到家里的户口本,刘艳的户口还在家里,要结婚就必须回家迁户,这也是罗利德这回同意忍气吞声的原因之一。

刘艳曾偷偷去妹妹宠月上学的地方找过她,宠月是比较支持罗利德当自己的姐夫的,所以通过宠月和刘老太太提前打了个招呼,说是姐姐今天要带姐夫回家求亲,让老太太想办法阵住自己的女儿。

罗利德跟着刘艳一前一后的进了刘家的杂货铺,杂货铺里雇着的一个工人看到刘艳带着男朋友进们时也点了点头,刘艳悄悄的问了句“我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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