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苏武城的第二天,早上八点,座钟准时的响了八响。
一大家子人围着吃早饭的时候,冥斗士一边啃着油腻腻的肉包子,一边羡慕地说道:“老哥,你家的那个机械座钟真是个好东西。”
“呵呵…座钟在整个华夏都是稀罕玩意儿,只有少许工匠能够制作,一年都出产不了几台,而且这玩意儿十分金贵,需要时常保养,不然容易坏,还得送回产家维修,麻烦的要死!实用性还不如沙漏、刻漏一类,买回来纯粹是为了装点门面,争一口气罢了。”林不弃很自然的自揭其短,一点也看不出勉强。
“是嘛,倒是有些可惜了!”冥斗士三口两口塞下一个包子,道,至于可惜什么他没说,不过其他人也大致能猜到,无非就是一件很喜欢的东西,结果发现自己买不起而且实用性还不强,有些失望。
“爹,娘,我吃完了!”这时,林家礼放下粥碗,出声道。
“吃这么点够了吗?”与大多数母亲一样,七天氏永远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没吃饱。
“够了!”林家礼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好…小欢,将三少爷的书包拿过来。”七天氏朝林家礼身后吩咐道。
“是。”名叫小欢的丫鬟连忙走到大厅另一边的客椅上,拿起放在上面的书包,走回来递给了林家礼。
早在出来吃饭的时候,林家礼就已经将书包拿到大厅了,书包向来都是由他自己保管的。
“那我上学去了!冥大哥,月姐姐,小空,再见!爹,娘,二哥,再见!”林家礼背上书包,冲众人摆了摆手,飞快的向院子中跑去,院子一角此刻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一辆自行车。
这种自行车是华夏一代版本的,外形类似于儿童车的放大版,前轮大后轮小,脚踏板位于前轮车轴处。
因为没有橡胶轮胎和链条传动,所以骑起来十分颠簸而且吃力,当然这是相对于二十一世纪骑惯了最新一代自行车的人而言的,在眼下的新世界,这点缺憾根本不足以抵消自行车在民众眼中的尊贵形象,奢侈品,身份的象征!
而且,在没有轮胎的时代,坐马车照样会让不习惯的人颠的散架,骑个自行车只是小意思。
当然,林家礼的这辆自行车是经过改进的,为了维持平衡,这辆自行车的后面有三个轮,中间的大,两边的小。另外,为了呵护林家礼那娇嫩的屁股蛋,林不弃特地花重金让工匠在自行车的坐垫下安装了减震弹簧——因为弹簧不好造,所以非常贵——虽然做不到如履平地,但总算还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路上小心点儿!”七天氏兀自不放心的喊道。
“知道啦!”林家礼的声音传来时,人早已蹬上自行车远去了,只留下“丁零零”的铃铛声。
“这孩子,太急躁了!”七天氏向自己的丈夫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