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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把世界拖下水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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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玺克回到租来的房间。吃面包夹罐头鲔鱼。他打开帆布袋里的小盒子,里面有小碴的录音机和四个录音匣,一张手写的使用说明书。他把盒子盖好,打开信来看。

小碴是他在上一个工作地方认识的朋友。法律系学生,喜欢说难懂的话和艰深的议题。

玺克展开那封信,发现信纸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背面还写着:小考范围:法师法第二十条到第三十七条及其相关判例。

玺克实在很担心小碴那次小考有没有准备到正确范围。

信里写着:希望你一切安好,没有卷入没钱拿的爆炸,也没有拿自己的血施法。自残最好不要养成习惯,改掉!

玺克心想:有钱拿的爆炸又是什么爆炸?爆破银行金库抢劫吗?

我拜托瑟连帮我把东西转交给你。他上一个长官出了状况(你瞭的),我妈就把他转到她手底下做事,现在是我妈的直属部下,常在我家出没。

玺克完全不瞭是什么事,总之有事。而且他本能知道,就算碰到小碴或瑟连也不要追问这件事。

信接下来写着:你说你要去艾太罗魔信保护那个名字阔很长我懒得写的,那家伙在我们系上是个名人,同学为了支持他和反对他分成两派,两边感情糟到极点,完全不往来,女孩子可以放心的两边各踏一条船不会被发现。

我不知道你晓不晓得神圣赦免组织这个团体,他们积极提倡废除死刑(简称废死),也要求废除等同死刑的诛杀令。他们为了避免有人被处死无所不用其极,不惜触法伪造文书,却又特别喜欢上电视引用宪法,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又违法又号称自己才是合法的一方。大概他们觉得法律是为了让他们实现自我才存在的吧。

那个阔是那个团体的支持者,他赞助他们的各种分支团体很多钱(因为神圣赦免组织已经被本国民众讨厌了,他们经常换个团体名称做同样的事),让他们给一个杀人犯找二十个大律师,对抗因为没钱,只能找一位小律师帮忙的被害者家属。这可能是我们系上同学支持他们的真正原因。犯罪者三天两头进法院,一向是律师的好主顾。守法良民除了买房,一辈子可能还用不上一次律师的服务。对于经常光顾的好客人,就算送上几次免费服务也是很合理的,要鼓励他们多多使用服务啊!要知道,绝大部分杀人犯都有像整串葡萄那么多前科,每次都是一笔生意。

他们会把强奸杀害一人、强奸并杀人未遂一人的案子,说成只是把一个人扔进水里;把杀害雇主夫妻又把幼儿摔死的案子,说成只有杀了雇主;然后对大众说法官判太重。另外有死者家属说搞丢的关键证物,最后一次出现的纪录就是被他们的人借走的。只是借的人势力太大,时间拖久了没法查了。

他们很喜欢说文明社会不该杀人,所以不能有死刑,说对杀人犯判处死刑违反宪法,应该废除。我觉得在还有人会犯下杀人罪的时候,我们本来就不是文明社会了,既然本来就不文明,当然需要死刑啊。

他们还有很多很离谱的说词。他们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明新的漏洞百出的理论和颠倒的证据,写作繁复空洞的论文,为他们偏颇自私的目标盖上可爱的外皮。那些人一再用新的谬论取代已经被大众看穿的旧谬论,借着这种花招维持他们先进的假象,其实只是比较常更新谬论罢了。

神圣赦免组织的成员都是高社经地位的有钱人,显然他们不会因为政府把预算花在盖监狱关更多不能处死的杀人犯上头,没钱多发给他们一斤白米就饿死。根据人类需求五层次理论——这是商业管理理论,不过我觉得这在公司以外的世界也合用——当人类满足了基层的生活需求之后,就会追求更高等的精神需求,从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到追求自我实现。那些人,不会饿肚子,请得起保镳和司机,不需要住在出入份子复杂的便宜社区,不可能困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工厂里镇日做同样的工作,总是能保持活跃的社交活动,也不会有人对他们大小声、摔碗盘(除了他们自己找错另一半的时候),生理安全社会尊重无一缺乏,只好追求自我实现了。

但是自我实现需要智慧才可能办到,并不是每个满足了前四个阶段的人都有智慧,你懂的吧?

一个没有智慧的人,却像你苦苦追求食物一样苦苦追求自我实现,怎么可能做出什么好事来呢?

我并非反慈善的人,我对保护之圆之类慈善团体十分尊重。但是我觉得,是因为这些人不可能像保护之圆那样,在战场上冒着鎗林弹雨的危险抢救伤患,更不会奔往地震与海啸的灾后现场,浑身尸臭味的照顾难民,所以才选择了拯救死刑犯这条路。

想想,死刑犯多好救啊。那些人都安稳的待在监狱里,救他们不用担心会被游击队绑架、也不用担心染上瘟疫,想关心他们的时候搭国内线就到了。他们还都拥有一个完美的死亡威胁!拯救人命可以带来最大的精神满足,让自我充份的实现,不过那些人绝对不会拿自己的命去救人,也不会让救人这件事妨碍他们过着美满的人生。

如果可以保证杀人犯绝对没有机会再杀人,死刑未必要保留。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历史告诉我们,只要发生战争,所有监狱都关不住人犯,艾太罗可不算多和平。而且在那些人所崇拜的,已经废除死刑超过三十年的文明国家里,杀人犯在牢里把狱友杀了,内脏煎来吃,还有重犯把监狱的五扇门都炸碎逃出来。另一个已经废除死刑四十年的国家里,有人在三十多人面前被鎗杀,却没半个人出面指证犯人,因为犯人不可能处死,迟早会出狱杀害证人全家。我们真的要跟进这些蠢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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